1-邓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2〕第14号 市政府办公室 2022-11-04 为保障邓州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邓州市省道240线孙韩营至刁河店段公路改建工程、邓州市省道334刘集镇荒坡至孟楼镇新庄段公路改建工程、邓州市县道040线蒋庄至王良店段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分别位于邓州市城镇规划圈外,涉及邓州市都司镇陈园村,构林镇官刘村、杨冢村,高集镇后李村、吕堂村、萝卜张营村、杨营村、杨庄村、寨上村、胡铁村,古城街道办事处三里桥社区,龙堰乡刁河店村,裴营乡房营村、许营村、玉皇村,湍河街道办事处槐树社区、十里铺社区、湍南社区,文渠镇段营村、蒋庄村、肖店村,陶营镇上岗村、王良村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政府收购储备的交通运输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我市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特此公告。2022年11月4日 2-邓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2〕第15号 市政府办公室 2022-11-04 为保障邓州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新增国道G241线内乡大桥至豫鄂界段公路改建工程(邓州段)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分别位于邓州市城镇规划圈外,涉及邓州市杏山旅游管理区韩营村、董营村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我市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特此公告。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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