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第12号
市政府办公室 2021-11-08
为保障邓州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拟征收土地分别位于邓州市城镇规划圈内、外,涉及湍河街道办事处白庄社区;张楼乡门庙村、小丁村;汲滩镇孙庄村;穰东镇翟庄村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政府收购储备的商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工业等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六)项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我市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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