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工作的通告(第六号)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先后发生本地疫情,我省已监测到包括德尔塔变异株在内的多种新冠病毒变异株输入,我市多次接到协查密切接触者的信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存在,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当前,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距建立全市人群免疫屏障尚有较大差距。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我市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疫苗接种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免疫屏障高一分,疫情风险降一分”的清醒认识,形成全民关注支持疫苗接种的浓厚范围,合力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二、全市所有18周岁及以上人群,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尽快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完成首针接种,已接种首针的按照预约时间尽快完成全程接种。 三、即日起,全市范围内对出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及餐饮单位、机场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医疗机构、银行、政务大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公共场所的人员,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查验工作(南阳电子健康码或豫事办健康码、纸质接种证明、接种禁忌证明或村、社区开具的不宜接种证明)。上述相关机构负责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每天汇总上报至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报属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安排组织动员未接种人员及时接种。 四、7月31日前,未接种人员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1日起,所有人员出入上述各类公共场所,均应出具疫苗接种相关证明。 五、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统一由我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具,作为接种禁忌症人员出入公共场所证明。 六、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 凡未执行本通告的单位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凡未落实监管责任的要追责问责。接种疫苗利己利家利国利民,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让我们携手共进,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共同打造一个平安健康的南阳,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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