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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飞國际(000768)今日就其诉深圳天鹏投资有限公司、天同证券深圳吉祥中路证券营业部(原深圳红荔路营业部)委托理财事项诉讼进展情况予以公告。公告称,有关本事项的基本情况(委托资金4000万元,合同到期后收回本金424万元)已于2005年3月9日公告。2005年9月2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确认西飞國际与深圳天鹏投资有限公司及天同证券深圳吉祥中路证券营业部(原深圳红荔路营业部)于2001年3月27日、28日分别签订的资产委托管理合同、补充协议以及之后签订的展期协议无效;深圳天鹏投资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西飞國际委托理财本金35760000元。逾期付款,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深圳天鹏投资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西飞國际自2001年3月30日至2001年12月28日的利息损失(以3576万元为基数,按中國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间6个月以内短期贷款利率计付)。逾期付款,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天同证券深圳市吉祥中路证券营业部对深圳天鹏投资有限公司上述二、三款项付款义务中不能履行部分的三贩N?幌蛭鞣蓢?食械E獬ピ鹑危蝗缣焱?と?钲谑屑?橹新分と??挡康牟撇?蛔阋月男斜九芯鋈范ㄆ涞囊逦瘢?虿蛔悴糠钟商焱?と??韭男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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