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日上午十点五十分左右,本人在文渠街姚庄路口浙江服装大卖场门前不慎丢失苹果手机一部,从视频中可以看出来是被一位中年女性捡走,并装入随身携带的包中。手机价值不是很大但是里面的信息和文件对我来说非常重要,请这位好心人看到信息后把手机归还于我,定重谢! 请大家帮忙转发 联系电话:15083338482、17601530660
律师有话说: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来源:文渠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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