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邓州市引进外县(市)教师公告
为全面落实我市人才强市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市委“一抓三突破”重大部署,拓宽教师补进渠道,优化教师配置机构,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理念,积极引进成熟骨干教师,解决邓州籍在外从事教育工作造成夫妻两地分居、照顾亲属不便等问题,经研究,决定择优引进50名市外邓州籍在编在岗教师(体、音、美教师除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引进计划高中教师20人,初中教师30人。二、对象范围引进者具备邓州籍,或配偶、子女、父母为邓州户籍的外县市在编教师。三、引进条件(一)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二)具有国家正式编制的在岗教师;(三)原则上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高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等次;(五)高中教师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研究生、一本学历不限师范类专业);初中教师须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且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六)服从邓州市教体局分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1.有过违法犯罪记录的;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3.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引进的情形。四、引进程序(一)发布公告2023年8月11日,通过有关媒体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二)报名申请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9日—8月20日2.报名地点:邓州市教体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377-62168623对等条件报名,现工作岗位为城区或乡镇高中、初中的可报名邓州市城区或乡镇高中、初中,现工作岗位为省示范性高中的可报名邓州市省示范性高中学校。3.报名所需材料:(1)《邓州市引进外县(市)教师报名表》1份,自行下载填报;(2)报考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6)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父母或配偶为邓州籍的提供),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为邓州籍的提供),或配偶、子女、父母在邓州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及社保证明(由单位出具证明),具备其中一项。(三)资格审查教体局、人社局、编办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者,由人社部门组织面试工作。具有市级优质课、省级优质课奖项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四)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人员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初中七年级、高中一年级教材,现场抽课。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五)体检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执行,费用自理。(六)考察市教体局组织人员对拟录用对象通过走访学校实地考察师德表现。(七)录用公示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须等于或大于80分,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录用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数,则职称高者优先;若职称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拟录用对象体检和师德考察合格后,由邓州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体局向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录用意见,并予以公示。(八)调配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市人社局向调出地发商调函;市教体局根据市域内学校编制情况及各学校学科缺额情况,统筹安排到市域内学校任教;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办理人事聘用、工资、上编等相关手续。五、纪律与监督(一)对拟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由人社局统一汇总,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办理调动、入编手续。(二)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附件:邓州市引进外县(市)教师报名表邓州市引进外县(市)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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